“幸福”是注冊來的嗎?
摘要: □苑廣闊 “幸福之城”,珠海將“獨享”十年!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業(yè)界“幸福之城”商標,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將不可使用“幸福之城”稱號。(7月25
□苑廣闊
“幸福之城”,珠海將“獨享”十年!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業(yè)界“幸福之城”商標,有效期10年,其他城市將不可使用“幸福之城”稱號。(
珠海這種壟斷“幸福”的做法,遭到公眾質(zhì)疑。幸福是可以靠注冊得來的嗎?珠海市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了“幸福”牌商標,而國家工商總局也煞有介事地把“幸福之城”的商標授予了珠海市。問題是幸福不幸福,判斷標準是什么?又由誰說了算?在珠海自封為“幸福之城”過程中,問問市民們的想法和意見了嗎?生活在珠海的市民感覺到幸福了嗎?用很多網(wǎng)友的話說,珠海市民很可能是“被幸福”了。
其實,市民們不只是“被幸福”了,而且還差點“被浪漫”了。按照珠海市官方的說法,他們本來是想為珠海申請“浪漫之城”的,可最后發(fā)現(xiàn)“浪漫之城”的稱號,已經(jīng)被遼寧大連搶先注冊了,于是只好改叫“幸福之城”。這恰恰說明當?shù)卣诔鞘行蜗蠖ㄎ簧系碾S意性,搶不到“浪漫”就搶“幸福”,如果連“幸福”也搶不到,那就搶其他的,而城市還是那個城市,市民還是那些市民,如果叫啥都行,恰恰說明啥都不是。在我看來,幸福應該是發(fā)自每個人內(nèi)心的真實感受,而不是政府通過向某個部門注冊,然后“頒發(fā)”給所有市民的“偽幸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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