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0-09-14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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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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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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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11日,位于江西省樂平市金園大道北側,占地面積51499.7m2,注冊資金105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季勇,經營范圍包括樂平市的供水業(yè)務(自來水生產、供應,管道及附屬設施安裝維修);二次供水方案策劃、安裝、管理、服務。(以上項目涉及資質的憑資質證書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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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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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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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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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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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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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倪宏華、黃伯揚、羅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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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 冠、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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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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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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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07.03-2020.09.14;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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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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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項目地址:江西省樂平市金園大道北側
項目性質: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
建設項目單位: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季勇
項目聯系人:陳志松
注冊資金:1071.43萬元人民幣
主要建構筑物:
主要建構筑物表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在運行過程中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液氯屬于劇毒化學品、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和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監(jiān)控化學品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2、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中毒窒息、火災爆炸、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觸電、腐蝕灼傷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高溫熱輻射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項目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中毒窒息。
3、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1、根據作業(yè)條件危險性分析,該公司液氯儲存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中毒窒息的危險性相對較高,屬于顯著危險,應引起高度重視。其他的危險和有害因素都屬于可能危險或稍有危險。在全面完善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件下,可以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
2、根據危險度評價法分析。液氯鋼瓶操作總分為9分,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3、項目的廠址、周邊環(huán)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工業(yè)企業(yè)總平面設計規(guī)范》、《氯氣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的要求。
4、該公司工藝技術成熟,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施較為齊全,能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5、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6、安全管理:①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形成了三級安全管理網絡。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guī)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guī)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②公司按要求對項目進行了安全投入,各方面的安全設施設備較為齊全;③項目按要求配備了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項目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評價結論
江西省樂平潤泉供水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安全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其風險在可控范圍,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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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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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影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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