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yè)績
安全現(xiàn)狀評價
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
發(fā)布時間: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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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安全現(xiàn)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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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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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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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成立于 2014年1月23日,企業(yè)位于豐城市鐵路鎮(zhèn)港邊村,法定代表人為劉青蘭,公司類型為個人獨資企業(yè),經(jīng)營范圍為建筑用花崗巖開采、建筑用石料加工成砂石銷售。
2017年礦山取得了采礦許可證(其編號:C3609812014067130135209),生產(chǎn)規(guī)模為 6 萬立方米/年,有效期為2017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17日,礦區(qū)面積 0.1012km2,開采深度為+224m至+170m,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凝灰?guī)r),企業(yè)性質(zhì)為私營企業(yè)。
礦山上一次于 2015 年 3 月 25日取得豐城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于 2018年 3 月 25日延期換證,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編號:(贛)FM 安許證字【2015】FCS001,有效期: 2018年 3 月 25日至 2021年 3 月 24 日。
由于礦山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過期,特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chǎn)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開展安全現(xiàn)狀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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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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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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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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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黎財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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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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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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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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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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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黎財榮、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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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1月9日現(xiàn)場查看收集將被,12月完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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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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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有害因素有:
1)開采過程中存在:火藥爆炸、觸電、滑坡泥石流、坍塌、容器爆炸、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火災、放炮、物體打擊等11類危險因素,火藥爆炸、滑坡及泥石流、坍塌、高處墜落、放炮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加強礦山管理,并須做好重點防范措施,為今后工作中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其它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在工作中需注意。
2)開采過程中存在:粉塵、噪聲、高溫、振動等危害因素。礦山應重點加強粉塵危害因素防治。
3) 評價項目存在暴雨、寒潮(冰雹和霜凍)、大風、雷電等自然災害因素。礦山對雷電等自然災害應引起重視。
4)礦山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中規(guī)定的重大危險源。
2、評價結論
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建立了安全生產(chǎn)管理體系,制定了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達到了國家安全生產(chǎn)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規(guī)范要求。
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應認真考慮本報告中分析的危險、有害因素,積極落實所提出的各項預防對策措施和建議,按照國家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要求進行完善,提高礦山的本質(zhì)安全程度,實現(xiàn)安全生產(chǎn)。
綜上所述: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露天開采設備、設施和場所符合國家安全生產(chǎn)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規(guī)范的規(guī)定,礦山的安全設施和設備符合相關規(guī)定,作業(yè)現(xiàn)場符合設計要求,豐城市鐵路鎮(zhèn)豐樂采石場露天開采符合安全生產(chǎn)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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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