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
發(fā)布時間:2024-01-10
| 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名稱: | 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 | ||
簡介: | |||
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位于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500566274799R,法人代表黎根芽。公司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水西鎮(zhèn)樟村,地理坐標為:東經 115°04′55″~115°05′58″,北緯 27°43′03″~27°43′37″,行政區(qū)劃屬新余市新余市水西鎮(zhèn)管轄。經營范圍為許可項目: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選礦,礦物洗選加工,金屬礦石銷售(除許可業(yè)務外,可自主依法經營法律法規(guī)非禁止或限制的項目)。 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位于礦區(qū)東北側,2006年08月年由江西省冶金設計院進行方案設計,2007年12月投入運行。初期壩型為碾壓式粘土壩,設計初期壩壩頂標高94.5m,壩基標高81.0m,壩高13.5m。設計最終尾礦堆積壩頂加高至104.5m時,總壩高23.5m,最大庫容為93.49萬m3,為五等庫。 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于2010年、2013年、2016年、2020年進行了延期換證,該尾礦庫現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贛)FM安許證字〔2013〕k1187號,有效期2020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 根據《江西省安監(jiān)局關于切實做好全省非煤礦山停工停產及復工復產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對主動申請停產的非煤礦山企業(yè)申請復產時,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已經過期的,由企業(yè)編制恢復生產期間的整改方案,并報縣級安監(jiān)部門備案,待其整改工程完工經所在地設區(qū)市安監(jiān)局核查合格的,再向原頒證機關申請延期換證,在取得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恢復生產。 受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的要求,2023年5月24日始,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組織評價專家組到現場考察和調研、復查,收集了相關的資料數據。通過對該庫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危險程度分析,對該庫的安全運行現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程的符合性和適應性進行了安全評價,提出了較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按照《安全評價通則》的要求編制本評價報告。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許玉才 |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玉才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伯揚、王紀鵬、方忠業(yè)、蘇睿劼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許玉才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年1月10日 | ||
評價報告: | |||
7安全評價結論 本次評價根據國家已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文件精神,本著科學、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則對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在運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及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對導致該尾礦庫重大事故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得出如下結論: (1)該庫未構成重大危險源,但應注重庫區(qū)監(jiān)測、預防及管理。 (2)經辨識、分析,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潛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壩坡滑坡(壩坡失穩(wěn)),洪水漫頂,滲漏,排水、泄洪構筑物破壞,調洪庫容不足,裂縫,淹溺,高處墜落,粉塵,庫區(qū)山體滑坡、塌方和泥石流,觸電、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動植物危害等不良環(huán)境因素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其中壩坡失穩(wěn)、排水構筑物破壞、淹溺、庫區(qū)山體滑坡為本庫主要危害因素,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應引起高度重視,通過采取有效措施,潛在的危險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3)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尾礦壩、排水排洪設施經穩(wěn)定性分析和洪水復核,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尾礦壩壩體穩(wěn)定、排水排洪設施泄洪能力滿足設計要求,尾礦庫運行工況正常。 (4)通過對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綜合安全管理單元安全檢查表分析評價,符合率為89.2%,能滿足基本的安全生產活動,為正常庫,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技術保障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6)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應認真考慮本報告中分析的危險、有害因素,積極落實所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要求進行改進、完善,全面推行并鞏固安全生產標準化成果,提高尾礦庫的本質安全程度,實現安全生產。 結論:新余市贛閩礦業(yè)有限公司2號尾礦庫為正常庫,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提交時間: | 2024年1月10日 |
附:評價人員與企業(yè)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合影
左起: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許玉才、企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管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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