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發(fā)布時間:2021-01-2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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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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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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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座落于樂平市塔山工業(yè)園江西電化有限公司廠區(qū)內,樂平市的南郊,地勢平坦。公司創(chuàng)立于2002年5月,是由原大型企業(yè)江西電化有限責任公司發(fā)起組成的股份制化工企業(yè)。公司距市中心約5km?,F有職工約95余人。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化工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本次升級改造后,其三氯化磷由10kt/a 擴容至50kt/a,三氯氧磷由5kt/a擴容至30kt/a。
原樂平市樂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31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登記編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5〕0124號,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進行了企業(yè)名稱變更,有效期為自2006年7月20日起至2008年8月1日止。2009年3月16日進行了第一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2011年7月11日,公司新建的5k t/a三氯氧磷生產裝置通過安全驗收,并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增加了許可范圍),有效期為自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2年3月17日止。2012年進行了第二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2015年進行了第三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2018年進行了第四次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有效期為2018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許可范圍為10kt/a三氯化磷、5kt/a三氯氧磷。
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天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專篇設計通過相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批復(景?;椖堪苍O審字[2018] 7號(2017年7月12日))。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進行了《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變更設計通過相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批復(景?;椖堪苍O審字[2020]147號(2020年7月21日))。
該項目為升級改造項目,原有儲存系統,即原有液氯倉庫、三氯化磷和三氯氧磷的儲罐為原有儲罐,本項目未進行改造。液氯氣化裝置、液氧儲罐依托原有設備,本項目未進行改造。
本次評價范圍101車間新增的4臺氯化反應釜、102車間新增的6臺氧化反應釜及配套工藝設施。本項目生產工藝為為國內成熟的生產工藝技術,技術來源于該公司,原材料主要有液氯、黃磷、液氧、液堿等;產品有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中間產物有鹽酸(產品遇水)等;涉及到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氯、黃磷、三氯化磷、三氯氧磷、液堿、氧氣等。該公司涉及的氯氣為劇毒化學品;該公司產品三氯化磷及原料液氯為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該公司產品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為監(jiān)控危險化學品;該公司涉及的氯化工藝、氧化工藝為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101三氯化磷廠房(甲類)作為生產單元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本項目依托的原有202液氯鋼瓶倉庫(乙類、非本項目評價范圍)作為儲存單元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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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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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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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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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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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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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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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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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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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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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8;主要任務:安全條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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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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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建設地址:江西樂平工業(yè)園區(qū)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內
建設單位: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yè)法人代表:吳東華
項目性質:技改項目
設計單位:深圳天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變更設計單位: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
安裝施工單位:江西元中鋼結構有限公司(固定式壓力容器中、低壓容器(D)、壓力管道(GC2))
監(jiān)理單位:江西省設備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化工、壓力容器乙級)
占地面積:10000m2
生產規(guī)模:三氯化磷50kt/a,三氯氧磷30kt/a
本次技改項目均在現有廠區(qū)界內建設,不新征土地。技改內容為:101車間新增的4臺氯化反應釜、102車間新增的6臺氧化反應釜及配套工藝設施。
生產工作制與勞動定員:本期項目依托公司原有管理機構的設置,現有裝置項目定員為80人,其中生產工人60人,管理人員(含技術人員)20人。生產及輔助生產崗位采用24小時連續(xù)運轉,生產崗位四班三運轉,每班工作8小時連續(xù)生產,其他部門均采用白班配合值班的工作制度。生產裝置操作天數為300天,年操作為7200小時,管理部門采用白班制,每天工作8小時(5個工作日每周)。
因企業(yè)存在商業(yè)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該項目生產涉及主要危險化學品有:黃磷、氯氣、氧氣、三氯化磷和三氧化磷、氫氧化鈉。其中產品三氯化磷和三氧化磷為危險化學品,應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2、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容器爆炸、觸電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毒物、噪聲、高溫、粉塵等。
該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有中毒窒息、化學灼傷、火災爆炸;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有毒物質危害、粉塵、噪聲和高溫危害等。
根據《各類監(jiān)控化學品名錄》(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令52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三氯化磷和三氯氧磷屬于監(jiān)控化學品。
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頒布,703號修改),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該項目的氯氣為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衛(wèi)法監(jiān)[2003]142號,該項目中氯氣(液氯)、黃磷為高毒物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急管理部等四部門2020年第1號),該項目的氯氣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依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jiān)總管三〔2013〕12號),該項目使用的氯氣、三氯化磷為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氯化、氧化危險工藝。
4、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結果,該項目生產、儲存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為該項目三氯化磷生產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四級、原有液氯儲存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三級。
二、安全設施安裝及運行情況
1、該技改項目對安全設施設計中安全設施大部分已采納,未采納的部分均作為整改項提出整改,已整改。
2、項目試生產運行良好,到目前為止未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通過項目試生產運行的情況來看,未發(fā)現重大的設計缺陷。
三、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該項目對周邊居民區(qū)和江西電化公司(江西世龍科技園)外的企業(yè)影響較小,如發(fā)生事故對江西電化公司(江西世龍科技園)內的企業(yè)構成一定影響。周邊居民區(qū)和江西電化公司(江西世龍科技園)外的企業(yè)對該企業(yè)生產一般不構成影響,江西電化公司(江西世龍科技園)內的企業(yè)有一定影響。
2、該項目不屬于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該項目所在地位于樂平市塔山工業(yè)園(為已規(guī)劃的化工集控區(qū)),樂平市的自然條件對該項目正常生產的影響較小。
3、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生產車間四周設有次干道,設置有回車場。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qū)明確、合理。
4、企業(yè)現有的安全措施(整改后)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5、企業(yè)作業(yè)場所有害因素控制措施滿足要求。
6、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結果表明,各單元作業(yè)危險屬“一般危險”和“稍有危險”。說明該企業(yè)在正常作業(yè)過程中風險較低。
7、危險度評價結果表明,三氯化磷生產單元、液氯儲存單元、黃磷儲存單元、罐區(qū)儲存單元的危險均為Ⅰ級,屬高度度危險;三氯氧磷生產、氧氣儲存的固有危險均為Ⅱ級,屬中度危險。
8、重大事故預測結果: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項目3×10-7等值線半徑約108m。
9、公司成立有安全生產領導組織,設立有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有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已經建立,安全管理架構合理,安全管理可滿足有關規(guī)范要求。
10、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檢查評價,該企業(yè)項目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對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檢查評價,該項目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中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11、該項目試生產后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以及標準規(guī)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
四、項目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1、該項目中的氯、三氯化磷屬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對于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jiān)總廳管三〔2011〕142號)要求嚴格執(zhí)行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總管三【2014】116號)文件,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SIS安全儀表系統,并能有效運行。
3、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經相關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能上崗。
五、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電化樂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能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標準、規(guī)范,認真落實并合理采納安全預評價報告及安全設施設計中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對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對策措施,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
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的安全設施得到落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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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20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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