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轉發(fā)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0-09-04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預算單位:
現將《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贛財購〔2O20〕13號)轉發(fā)你們,結合《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政府采購工作規(guī)程(暫行)》,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公開范圍
1.政府采購網意向公開。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各預算單位通過“江西省政府采購網”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時,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項目,應同步錄入采購意向公開內容。
2.咨詢論證意向公開。從即日起,通過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項目,應在省應急廳網站的“公告公示”和“招標采購”欄目中同步發(fā)布“ХХ項目采購意向咨詢論證發(fā)布”。
二、公開內容
采購意向公開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項目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zhí)行時間以采購單位最終發(fā)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三、公開時間
通過“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公開采購意向時間,原則上應當不晚于發(fā)布咨詢論證公告時間前10日,不晚于發(fā)布采購公告時間前30日。因采購單位不可以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經廳長辦公會集體審議通過后,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可適當延期公開采購意向或者不公開采購意向。
四、工作要求
1.各采購單位應當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按要求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
2.各采購單位擬定的咨詢論證公告,公開內容應與政府采購網公開內容基本一致,不可隨意變更采購需求和預算金額。原則上,參與咨詢論證單位不少于3家,否則視為無效。
3.廳采購辦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審核廳采購意向公開內容,督促采購意向公開時間,對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配合采購單位在廳門戶網站發(fā)布咨詢論證公告;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中發(fā)布的采購公告、變更公告、答疑澄清、結果公示、單一來源公示五個模塊,同步將相應信息發(fā)布到廳門戶網站的“招標采購”欄目中。
附件: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0年8月19日